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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的智能化特点研究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经济犯罪智能化含义解析 (一)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范围比较宽泛,应同时具备经济领域、主观故意、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特点。 因此,经济犯罪是以图谋不法利益为目的,

一、经济犯罪智能化含义解析

(一)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范围比较宽泛,应同时具备经济领域、主观故意、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特点。 因此,经济犯罪是以图谋不法利益为目的, 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商品经济活动,致使国家管理制度受到严重侵害达到《刑法》处罚的程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智能化犯罪

智能化犯罪是随着互联网发展、科学技术创新提高一同产生的,即经济犯罪产生的环境存在与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具有同一性。 正是因为科技更新换代速度快,致使本就具有滞后性的法律难以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犯罪主体利用法律漏洞,以各种新型方式逃避刑事惩罚,运用智能化知识、设备、技术以及智谋、知识等进行高级手段的经济犯罪活动。

二、经济犯罪智能化特征分析

(一)犯罪主体知识结构智能程度高

经济犯罪之所以不断向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与犯罪主体的变化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 此类犯罪的主体知识结构的构成与传统的经济犯罪主体差别很大,随着义务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社会上具备专业知识的人越来越多,进步的同时也衍生出一批拥有高水平技能的犯罪分子,他们往往具备比一般人更为专业的技能,却由于心理偏差利用此项技能实施犯罪行为,较高的文化水平成为此类型犯罪的明显特征。 尤其是某些团体组织,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对组织成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犯罪的成功率,极大地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 2017 年绍兴AI 案,就是最为典型的例证,犯罪分子不断攻破侦查机关的技术措施, 增强其自身犯罪的能力。 从近几年的相关报道和案件审理来看,经济犯罪的智能化使得犯罪分子的学历构成变化极为明显,与过去相比提高幅度较大,犯罪分子的知识水平、反侦察能力、选择与辨别能力都有所提高。

(二)犯罪手段隐蔽性能强

经济犯罪本身对社会经济秩序、和谐稳定的影响比较恶劣, 其宽泛的经济犯罪范围成为国家管控的重点也是难点。对传统的经济犯罪而言, 犯罪分子的犯罪套路已经被公安、检察机关所掌握。 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如今经济犯罪的发生辅以智能化手段,犯罪从传统的投机倒把向技术含量高的现代化手段转变, 比较典型的智能经济犯罪有计算机技术、洗钱等,这些更为隐蔽的方式导致侦察机关处理案件时候的难度提升,没有痕迹的作案方式对贪污腐败、诈骗、作假等行为的发现设置阻碍。 正是这样的阻碍帮助犯罪分子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犯罪,有些高技术难度的案件在发现的时候甚至已经超出诉讼时效,难以对其追责。 智能化经济犯罪手段的隐蔽性不仅体现在技术的专业和科技的创新之快,也体现在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之中,如今大数据链条日渐成熟,信息的保护和防护手段跟进机制不完善, 使得犯罪成本也随之降低,多渠道的沟通方式使得团体作案更加方便,尤其是团伙中聚集了各行各业的技术人才, 使得整体看起来并无不妥之处,团伙合作、各自发挥特长抹去犯罪痕迹,将有形的侵害权益行为变成无形的存在,这种无形性与隐蔽性隐藏着危害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风险。

(三)犯罪前期准备严密度高

我们在浙江绍兴AI 案件中可以发现, 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 行为主体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创造了扫码平台的科技,这种科技应用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便成为最为便捷的方式,但在犯罪分子手里就成为犯罪预备的紧密筹划。 如此严谨且周密的准备行为,不是普通偷摸、抢劫的暴力犯罪能相提并论的,虽然犯罪方式没有暴力性,但是其恶劣程度和损害利益的范围远远超出传统经济犯罪模式。 因而,智能化的经济犯罪有着极为严密的预备程序,逻辑思维和规划能力惊人。 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精细安排,确保在法律规制之外以不易发现的方式作案,甚至连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逃跑路线等因素都是通过数据化计量得出,整个犯罪过程环环相扣,以提高犯罪的成功率达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 像上述案件中,前后犯罪的衔接就非常紧密,前犯罪者将窃取的数据卖给黑客团伙,黑客团伙又将撞库匹配成功的数据卖给诈骗团伙,各个环节的犯罪分子都是仔细设计、精心分析、连困难都预先预料进而躲避和克服,通过所谓“合作”达成犯罪目的。 可见,智能化的经济犯罪方式增加了社会大众对其的辨别难度,危害性极大。

文章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 网址: http://www.kjcxyyyzzs.cn/qikandaodu/2020/0804/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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