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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在雄安等6地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25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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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人民银行27日表示,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支持在上海市等6地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27日表示,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支持在上海市等6地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为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人民银行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并于2019年12月在北京启动试点。

人民银行表示,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地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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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围 选择雄安等地有何深意?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如期扩围。4月27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央行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

央行称,此举主要是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即业内俗称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此次试点扩围,对业内来说并不意外。此前,北京商报记者曾了解到,“监管沙箱”后续将逐步由北京试点扩大到上海、深圳等城市,且监管正在优化“监管沙箱”风险防范机制,并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出台相关监管细则。

自金融科技“监管沙箱”2019年12月在北京启动试点以来,仅仅数月,不但首期项目顺利入箱,且第二期项目也已完成申报。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已积累多方成功经验,且前期探索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因此已具备向全国各地扩展的基础。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金融科技监管已经历从严监管、控风险、定规矩,到做规划、定目标的鼓励阶段。如今,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逐渐成熟,因此央行选取几个在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比较好的区域扩大试点。在他看来,金融科技业务具有互联网化等特点,试点范围的稳步扩大,将有利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保持地区间金融科技发展的平衡,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也利于开展跨区域的监管和经验交流。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首选上海、深圳等6个市(区)主要有何考虑?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看来,一方面,深圳、雄安和苏州均为数字货币试点市(区),选择这三个市(区)试点,或是为了将数字货币试点纳入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覆盖之下;另一方面,上海、杭州、重庆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重心区域,既有大量金融科技公司,也有广泛普惠金融应用场景,因此将这三个地区纳入试点,可让监管获得更多金融科技创新样本,加速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工作的推进。

可以预计的是,后续,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范围仍将持续扩大,扩围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风险点?机构申请项目又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孙扬指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最终是要覆盖全国,但这一过程中,监管既需要时间建立完整的金融科技监管制度、IT工具和工作机制,同时也要建立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沟通协调机制。因此,后期扩围的速度应该不会太快。扩围过程中,无论是监管还是机构方,把好创新试点的金融科技项目准入和选择,十分必要。

“如果项目过多,监管负担会比较重,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可能没有精力和资源做到真正覆盖,导致很多项目的监管流于表面工作,机构的配合也流于形式,不利于机制的长久发展,因此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对于项目的选择还是要优中选优。” 孙扬称。

一知情人士则建议,机构申报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时,仍需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申报项目需集中于科技在金融场景的应用;另一方面则需注重项目的实用性,既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也不是传统业务的简单概念包装,而是为促进金融发展而创新,重点落地在实体经济服务上。

文章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 网址: http://www.kjcxyyyzzs.cn/zonghexinwen/2020/0825/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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